| 珲春市商务局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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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20 08:54 文章来源:珲春市商务局规财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珲春市商务局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
相关政策说明
商务系统资金主要支持方向是流通领域,包括外贸专项资金和内贸专项资金两个方面
一、外贸专项资金
1、吉林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
该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吉林省外经贸事业发展,由吉林省财政厅和吉林省商务厅(以下简称两厅)共同管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规范、科学运作原则。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资金额度单列)。区域外贸发展资金的支持方向
(一)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开展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引导出口商品结构调整。
(二)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对其前期费用(包括:法律、技术及商务咨询费,勘测、调查费,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费,购买规范性文件和表格等资料费,资料翻译费等)予以适当资助。
(三)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建设国际服务外包公共服务体系,鼓励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支持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建设,鼓励服务贸易重点领域扩大出口。
(四)支持对俄、对朝边境通道建设,促进吉林省 “边疆近海省” 建设,形成大进大出的贸易格局。重点支持对俄、对朝通道建设考察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
(五)支持对外贸易与国际经济合作领域重大课题的研究与论证。
(六)支持国际间经贸学术、人员交流合作等,促进外经贸能力建设;
(七)支持外经贸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搭建贸易促进信息平台。按照统一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适当支持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的信息网络建设,对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给予资助。
(八)支持承接国际产业梯度转移。
(九)支持贸易便利化环境建设。
(十)与外向型经济发展相关的宣传推介与合作交流活动。
(十一)其他有利于促进本地区外经贸发展的事项。
2、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主要支持内容:举办或参加境外展览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软件出口企业和各类产品的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开拓新兴市场;组织培训与研讨会;境外投(议)标等方面。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优先支持下列活动:
(1)贯彻市场多元化战略、支持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活动;
(2)贯彻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支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本国原产成分高于70%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产品的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活动;
(3)支持中小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
(4)支持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中小企业的国际市场拓展活动
二、国内贸易专项资金
2009年度为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中央财政安排3个内贸专项资金:(1)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该资金主要支持“万村千乡”、“农超对接”和“双百市场”建设,进一步推动农村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2)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该资金主要支持“双进工程”、早餐工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放心肉”服务交易体系、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应急商品商业代储体系和二手车回收交易体系建设;(3)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该资金主要用于中小商贸企业贷款担保费用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费补助。
今年中央首次大规模安排了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专项资金,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规模也力争不低于去年。
珲春市商务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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