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吉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吉林珲春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重要专题 >  正文
商务部召开“构建农村流通网络、扩大农村消费”会议
2009-03-03 14:24  文章来源:商务部新闻办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2月27日,商务部召开“构建农村流通网络 扩大农村消费”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综合司司长刘海泉出席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姚坚主持。
  首先,常晓村司长介绍了构建农村流通网络,开拓农村市场的有关情况。2009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明确指出,“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中央提出“要积极开拓农村市场,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要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将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拉动农村消费作为工作的重点。
  商务部从建立健全城乡双向流通网络入手,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搞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我们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建设农村流通网络。我们将加强农村商业网点的发展规划与分类指导,逐步建立以县城为龙头,以乡镇为骨干,以村为基础的农村流通网络。2009年,再新建和改造15万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进一步扩大农家店的覆盖面。同时,我们将组织项目验收,并进行中期评估。
  二、着力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2009年,我们将加大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在全国支持建设1000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力争农家店日用消费品配送率提高到50%以上。强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的商品品种。净化农村商品流通渠道,提高农村商品质量。
  三、增强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一是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载体,在推动超市下乡、工业品下乡的同时,组织农副产品进城,实现双向流通。二是大力推进“一网多用”,积极拓展农家店经营服务范围,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邮政报刊、科技信息、电信及代收代缴等新业务。三是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集购物、文化、技术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四、积极搭建农商对接平台。2009年,我们将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建设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全过程的冷链系统和物流配送系统。支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超对接和品牌化经营。同时,积极引导生产企业设计、开发适合农村特点的商品。今年6月份,商务部、江苏省政府将联合在南京举办第二届全国农村商品对接会,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企业建立区域性采购联盟,降低农村商品采购成本。
  五、加强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建设。引导农资流通企业逐步完善测土配方施肥、电话咨询、农业科普、农机具租赁与维修等功能,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多样化服务。重点支持改造一批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和农资网点,扩大农资连锁店覆盖面,提高农资统一配送率。
  六、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改造。2009年,在重点产区和集散地再建设改造200~300家大型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支持冷链、质量安全可追溯、废弃物处理系统以及仓储、分拣包装、加工配送等设施的升级改造,完善其商品集散、价格形成、信息发布等功能。
  七、在乡镇新建和改造一批农贸市场。2009年,新建或改造400~500家面向乡镇的农贸市场,重点支持交易厅棚、摊位、冷藏保鲜、安全、环保等设施改造,改善乡镇农产品交易环境差和农产品交易场所不足的问题。
 八、积极争取金融服务支持。在发挥地方性商业银行、小额信贷组织、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加强与开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银行的合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争取更多的金融支持。
  随着“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农超对接”等工程的深入推进,我国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农民消费更加方便、更加安全、更加实惠,农村消费市场将不断扩大,这必将对拉动内需乃至保证经济增长发挥更大的作用。

之后刘海泉司长介绍了家电下乡的有关情况。家电下乡政策从2007年12月开始试点,政策在设计之初的主要目的是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产质量,统筹城乡发展,根据这样一个宗旨提出“家电下乡”政策。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随着国家宏观经济面的变化,这个政策被赋予了更多的内涵。
  家电下乡的背景有三个阶段:
  第一,试点阶段。2007年12月,商务部和财政部在山东(含青岛)、河南、四川开展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含冷柜)、手机三类产品给予13%的补贴。通过一年多的实践证明,家电下乡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消费积极性,对扩大消费、拉动生产、改善农民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试点期间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50多万台(部),农民直接获益6亿多元。下乡产品成为农民购买家电的首选。三省下乡产品销售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0个百分点以上。家电下乡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家电流通和服务网络的发展和完善。很多企业主动将工作重心向农村转移,积极开拓和整合农村家电流通网络。一年的实践证明,这个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消费积极性,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对扩大消费、拉动生产、促进国民经济较快发展有很积极的作用。
  第二,鉴于试点效果,经国务院批准,家电下乡进入了扩大范围的阶段。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政策实施的省区扩大到了12个省区市,产品由原来的三类增加到了四类,新增了洗衣机。同时,根据农民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提高了部分产品的最高限价,彩电由1500元提高到2000元,电冰箱(含冷柜)由2000元提高到2500元,手机最高限价维持1000元不变,新增加的洗衣机最高限价2000元。
  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促进轻纺工业健康发展的6项政策措施,决定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从2009年2月1日开始家电下乡在全国全面推开,并且下乡的产品品种增加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和空调四类产品。
  2月19日,国务院第51次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一是再次增加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在全国范围统一实施新增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等四类产品,并增加农民需求意愿较高的微波炉和电磁炉两类产品;二是放宽产品限购政策。由每户每类产品限购一台改为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限购2台;三是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及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的地方配套资金改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四是简化财政补贴兑付手续;五是完善产品招标方式,简化招标方法。根据家电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原则上一年一次招标,手机等产品可以半年为周期进行招标。
  接下来刘司长介绍了当前工作取得的进展,分三个方面:
  一、中标产品和企业的情况。家电下乡信息系统最近数据显示,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这四类产品有163家生产企业中标,有2851个型号的产品,其中彩电有224个型号,电冰箱、冰柜、冷柜有1298个型号,手机有356个型号,洗衣机有913个型号,中标的家电下乡流通企业的有138家,目前为止全国通过备案的网点有83197个。其中, 12月份开始实施的12个省已备案网点59405个,按照此12省1713个县级行政区划数计算,平均每个县有超过34个销售网点,基本覆盖了所有乡镇。需要说明的是,因为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增19个省份网点的备案工作还在进行,所以数据还将继续增加。
  二、产品的销售情况。从2008年12月至2月24日家电下乡产品型号总发货813万台(部),在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已经录入的销售量是129万台(部)。
  三、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家电下乡工作实施以来,各地都非常重视,各省都成立了由分管省市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商务、财政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推广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正在抓紧组织实施。从现在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先期实施的12个省区市,家电下乡工作已经有条不紊地展开了,从2月1号开始实施的新增19省家电下乡还刚刚起步,尚处于磨合阶段,对政策有一个熟悉的过程。
  家电下乡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家电下乡政策是一项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的好政策。商务部作为政策的牵头部门之一,我们会与财政部一起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把下一步的工作扎扎实实做好。欢迎新闻界朋友对家电下乡政策加强宣传,并加强对政策实施过程当中的监督,发现问题也希望向我们及时反映。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珲春市航务局通知    2009-03-03 10:50
珲春市商务局开展“家电下乡”工作    2009-02-25 13:50
珲春市商务局酒办开展检查    2009-01-23 08:59
珲春市商务局赴黑龙江考察    2009-01-23 08:50
珲春市商务局被市、州评为先进集体    2009-01-23 08:47
珲春市商务局关于做好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递补项目材料的通知    2009-01-08 10:56
珲春市商务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2008-12-23 13:47
珲春市商务局学习制度    2008-12-23 13:46
珲春市商务局车辆管理制度    2008-12-23 13:45
珲春市商务局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    2008-12-23 13:43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吉林省商务厅         联系人:李金辉 电话:0431-85662740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 燕 电话:010-51651200-600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